供稿: 陈蕊 | 时间: 2024-05-22 | 次数: |
5月21日,我院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交流会,深研细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和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的内容,班子全体成员围绕“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结合分管工作作了交流发言。会议由我院党委书记许荣梅主持,学院全体院领导、党委委员参加会议。
许荣梅带头进行交流研讨。她强调,学院领导班子作为学院党员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要坚持以身作则,把党的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学深悟透。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的相关规定,逐章逐条学,切实学懂弄清其具体内涵。要坚持学用结合,联系实际学习,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明确自己履职用权、联系群众、开展工作时的言行边界,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随后,与会同志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畅谈学习感悟和认识体会。大家认为,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务实为民才能赢得人心。要始终增强纪法意识,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坚持走好群众路线,严守群众纪律,站稳人民立场,始终做到心系群众、人民至上,着力解决好师生“急难愁盼”问题。
最后,许荣梅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秉持“公心”。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折不扣地依规章、依程序办事,不以个人好恶改变规则,增减程序,公道做人做事。二是要维持公正。在任何时候都要做到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凡事从学院事业发展需要出发,在原则面前一视同仁,坚决做到“一碗水端平”。三是要坚持公开。学院党务、院务要及时公开,尊重群众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将学院党务、院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