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杨俊霞 | 时间: 2013-03-25 | 次数: |
根据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伟德betvlctor1946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条 总则
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在纪委的组织协调下,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党政齐抓共管,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安排落实,同步检查考核。
第二条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的责任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共同对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学院党员和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责。主要工作如下:
1.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指示和规定;向上级党政部门报告情况。
2.领导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了解分析学院党风廉政情况,制定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 党委书记的责任
党委书记对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和所属支部书记的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工作如下:
1.负责制定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布置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每半年开展一次执行情况检查,对责任对象情况进行一次分析。
3.每学期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对党员进行反腐倡廉教育。
4.模范遵守有关廉洁从政的规定和条例,积极营造清正廉洁的小环境。
5.配合学校职能部门,督促处级干部做好每学期的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
6.组织开好每年的民主生活会,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第四条 院长的责任
院长对学院领导班子及成员和下属部门的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工作如下:
1.每年根据学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学院行政工作,在制定工作计划时,同时制定并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的计划。
2.自觉遵守有关廉洁从政的规定和条例。
3.自觉遵守学院制定的信息公开制度。
4.每年开展一次有关加强廉政和行业风气建设的教育活动。
第五条 党委副书记的责任
党委副书记对学院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负有间接领导责任;对分工范围内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工作如下:
1.自觉遵守有关廉洁从政的规定和条例,在学生工作系统积极营造清正廉洁的氛围。
2.每半年向党委书记报告一次分工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六条 副院长的职责
副院长对院长负责范围的党风廉政状况负有间接领导责任;对分工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工作如下:
1.自觉遵守有关廉洁从政的规定和条例。
2.每半年向党委书记报告一次分工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七条 责任追究
责任人由于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致使学院发生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时,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伟德betvlctor1946党委
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