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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分团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07-11-26 次数:

各党委(党总支)、分团委:

为贯彻《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团组织建设,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健全团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团内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分团委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届选举的意义

分团委换届选举工作是对过去几年共青团工作的一次检阅,以便更好地总结成绩、经验,找出差距、不足;是对今后两年工作的全面展望,以便更好地指明工作方向,明确目标任务。换届选举工作起着极其重要的承前启后的作用,是广大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健全基层团组织,有利于充分发扬团内民主,保障团员民主权利,增强团员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对于充分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发挥团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以及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努力工作,为推进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创造新业绩为百年校庆献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请示。分团委向同级党委(党总支)和校团委提交召开团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请示的内容为: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安排;委员名额及差额比例;书记、副书记名额;选举办法。

(二)组织发动。分团委认真组织团员学习团章和团内选举有关文件,引导广大团员增强团员意识,教育广大团员进一步明确团员的义务、权利、团员的标准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加选举工作。

(三)酝酿提名。团支部完成换届后,分团委安排以团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团员自下而上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充分酝酿,提名委员候选人。分团委集中提名情况,按照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低于应选人数20%的要求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返回各团支部提交团员大会讨论。之后,分团委根据多数团员意见和工作需要,确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同级党委(党总支)和校团委。

(四)选举。同级党委(党总支)和校团委审查同意后,分团委召开团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直接选举。

分团委召开团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一般为100人左右,最多不超过200人。代表由支部团员大会选出,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由上届团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向大会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果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当就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按照差额比例重新选举产生,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当选的委员名单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

(五)召开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选举采取等额选举的方式进行。

(六)上报审批。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报同级党委(党总支)和校团委批准,书记、副书记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委员分工情况报校团委组织部备案。

三、任期和职数设置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学生团支部每届任期一年,分团委、团总支和教工团支部每届任期两年。

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人;教学院(系)的分团委,团员人数在1000名以上的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委员会由9人组成,团员人数在1000名以下的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会由7人组成;非教学院(系)的分团委设书记1人。原则上,分团委书记从教工中选举产生,分团委副书记从学生中选举产生。

四、时间安排

各分团委换届选举工作务必于2008年1月10日以前完成。

五、组织领导

分团委换届选举是我校团组织建设的一件大事,各党委(党总支)要加强领导,成立以党委(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党委(党总支)副书记任副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分团委要精心组织,严格按照选举原则、程序和纪律,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紧紧依靠广大团员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广大团员要本着对团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参加换届选举工作,严格遵守团的组织纪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确保换届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共伟德国际1946委员会组织部

共青团伟德国际1946委员会

200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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